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「基礎法學之理論與方法:法律與社會群組」
Seminar on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Fundamental Legal Study: Law and Society 
開課學期
104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王泰升 
課號
LAW7476 
課程識別碼
A21 M988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研5 
備註
基礎法學組一年級須先修畢「基礎法學之理論與方法:理論群組」專題研究(A21 M9870)。
限碩士班以上
總人數上限:24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2LAW7476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基礎法學(Fundamental Legal Studies,以下簡稱基法)的範圍廣泛,通常包括法理學、法律史、法社會學、法律經濟分析等,新近更包括各種廣泛的law and …等研究領域(例如法律與文學)。然而,長久以來台灣大學部法律系的基法課程相當不足,即使是考進法律系碩士班基法組的研究生,往往也有基本訓練不足之處。有鑑於此,基法組開設「基礎法學的理論與方法:理論群組」以及「基礎法學的理論與方法:法律與社會群組」,各兩學分的兩門課程,期使修課同學對於基礎法學有完整深入的認識與掌握。本學期所開設的「理論群組」課程,將針對法理學、法律經濟分析、女性主義法學等相關理論,做兼具廣度與深度的探究。第二學期開設的「法律與社會群組」課程,則將解析法經驗事實之研究,或展示各種理論的實作,涵蓋法律史、法思想史、法律經濟分析、法社會學等領域。
本課程也非常歡迎法律系碩士班其他組的同學,本於將基法知識運用於探究各該組議題之需要,經由這兩門課程充實基法訓練。尤其歡迎在必修課程中未排入基法學科的科法所學生修習本課程,以擁有法律人必備的基法知識,並深化作為基法理論及方法之一的「科際整合」的能力。 

課程目標
1. 讓同學擁有各個基礎法學重要領域的基本知識。未來不論寫哪一方向的論文,其基本知識不會偏廢。
2. 「基本知識」包括:各領域的基本概念、觀念、理論、方法、文獻、資料、主要爭議問題、傳統與新興研究領域等。一個基本的評量方式預訂讓同學能掌握約200個左右的關鍵字(概念),以及運用這些概念的分析與論述方法。
3. 經由本課程的修習,可較清楚地選擇哪些領域來深入研究與撰寫論文。
4. 培育寫作學術論文的基本能力。 
課程要求
1. 每一主題或領域,將由一位基法專攻的老師負責講授。
2. 課程進行中,未經授課教師同意或有緊急情事,不得使用任何電子設備(如手機、電腦、平版電腦)。
3. 預先閱讀每週之指定閱讀文獻,並積極參與課堂討論,每位修課同學均將被要求發言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詳見課程大綱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4  課程一般說明 
第2週
3/02  台灣法律史與規範論證 
第3週
3/09  台灣法律史研究所需之史料 
第4週
3/16  台灣法律史研究重點、方向及效益 
第5週
03/23  歐陸法律史 
第6週
3/30  日本法律思想史 
第7週
4/06  法律史筆試(可攜書) 
第8週
4/13  西方法律思想史(一)
The Human Measure ch.1 Introduction: The Idea of Nomos 
第9週
4/20  西方法律思想史(二)
ch.14 From Civil Science to Human Science 
第10週
4/27  西方法律思想史(三)
ch. 15 Conlusion: The Legacy of Nomos 
第11週
5/04  西方法律思想史綜合討論或考試 
第12週
5/11  法律計量方法(一) 
第13週
5/18  法律計量方法(二) 
第14週
5/25  女性主義法律史 
第15週
6/01  法意識與社會調查 
第16週
6/08  法律動員 
第17週
6/15  前三堂綜合討論或考試 
第18週
6/22  期末綜合討論